泓昌資源(香港)有限公司
ANCO RESOURCES (HONG KONG) LIMITED

珠宝首饰交易条款及细则

  1. 同意及接受条款及细则

    • 以下所述之「珠宝首饰交易条款及细则」(以下简称为「本条款及细则」)适用使用电脑、平板电脑、手提电话或其他设备经网络浏覧器、行动应用程式或其他方法进入并及/或使用由泓昌资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持有、经营及/或管控的此网站(http://www.ancoresources.com)(以下简称为「本网站」)运作的网上商店提供的服务。

    • 当阁下以任何方式浏览及/或使用本网站及当中提供的服务时,即表示阁下已经同意受「本条款及细则」、本公司的「私隐政策」及本公司不时发出适用于此等服务的任何其他相关政策或条款(以下统称为「全部条款」)所约束。如阁下不同意此等条款及细则,则阁下必须停止使用或进入本网站。

    •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本条款及细则的权利,任何更新的资讯丶条款及细则将会上载到本网站上,并即时生效。阁下有责任在浏览本网站时细阅此条款及细则。若在此条款及细则修改后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表示阁下已完全细阅丶了解及同意此等修改。如全部条款之英文版本和中文版本存有歧义,则以英文版本作准。

  2. 服务原则

    • 本公司透过本公司为阁下提供不同服务,包括但不止于各种通讯工具、产品资讯、购物服务、支付安排、包装送递服务、售后服务、客户服务及品牌推广(「本服务」);阁下可透过不同媒体或装置进入本公司网站。阁下明白及同意本服务可能包括本公司认为必须的广告及/或通讯,阁下并不能选择停止接收。

    • 阁下了解也同意,本服务是依据阁下登记及/或填上及/或提供的资料及个人选择及/或设定而提供,如有任何因阁下登记、填上、提供、选择或设定而引至之失误,本公司均不予负责。本公司保留权利无须事先通知阁下,暂停本服务之全部或部分以进行维修、保养、更新或其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工作。

    • 阁下必须年满18岁并具有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法律行为能力,才可以作为登记客户及使用本网站及/或本公司提供之本服务。

    • 阁下同意不会把本服务的任何部分(包括阁下的客户账号),本服务的使用或登入本服务复制、保留副本、抄袭、出售、买卖、转卖或利用作为任何商业用途。阁下同意,本条款及细则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本协议将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人。

    • 阁下是不会被容许以非法的情况下使用本服务,本公司保留权利在任何怀疑情况下停止提供本服务给阁下,及向阁下追讨因阁下令本公司带来的任何损失。

    • 本公司有权在有发出通知或没有发出通知的形况下,于任何时间及不时修改、暂停或永远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阁下同意本公司将不会因为任何修改、暂停或终止本服务而向阁下或第三者负有责任。

    • 阁下同意本公司可基于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因客户账户长时间缺乏使用,或本公司认为阁下已经违反本条款及细则的规定及原则,终止阁下的密码、客户账户(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并将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本公司无论有否通知阁下,都可以依其自行之考量随时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阁下亦同意依本条款及细则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事先通知阁下即可暂停或终止。阁下承认并同意,本公司可立即关闭或删除阁下的客户账户及阁下客户账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及/或禁止本服务之使用。此外,阁下同意对于本公司就客户账户及/或本服务而采取的任何上述行动,本公司对阁下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责任。

  3. 客户登记

    • 阁下为了能使用本服务,阁下同意以下事项:

      1. 按本服务之客户登记表之提示,提供阁下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以下简称「登记资料」);

      2. 维持并立即更新「登记资料」,确保其为正确、最新及完整。

    • 阁下只须按客户登记表之提示,于网上填妥及完成「登记资料」,及细阅、明白及同意本公司「本条款及细则」、「实物贵金属交易商业条款及细则」、「私隐政策」、「免责声明」、「风险披露声明」及本公司不时发出适用于此等服务的任何其他相关政策或条款便可,本公司在收到阁下递交的「登记资料」及经核对无误并通过尽职调查后,便会于以电邮发出确认客户账号及密码之邮件,以让阁下操作阁下之客户账户及享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务。

    • 若阁下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不完整或有误导成分的资料,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客户之「登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不完整或有误导成分的资料,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阁下的客户账户,并拒绝阁下于现在和未来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分。

  4. 私隐政策

    • 本公司非常重视各位客户及其个人资料及私隐,虽然本公司需要阁下在使用本服务时提供有关登记及验证等的有关资料,但本公司亦已经制定了私隐政策,以确保阁下的资料受到妥善处理及维持高度保密。本公司亦尽一切努力采取足够措施,以防止任何未经授权取得阁下的个人资料。有关客户个人资料的使用及保障,请参阅本网站的私隐政策全文:请按此查看。

  5. 客户账户

    • 当阁下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后,阁下将收到经本公司以电邮发出之确认客户账号及密码之邮件,以操作阁下之客户账户及享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务。所以维持客户账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是阁下的责任。如有使用该客户账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动,阁下将负完全的责任。而阁下同意以下事项:

      1. 阁下的客户账户或密码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阁下将立即通知本公司;

      2. 当阁下每次连线完毕,必须先结束阁下的客户账户使用;及

      3. 阁下同意阁下的客户账户不能转让给其他人使用。

      如因为阁下未能遵守本项规定所衍生之任何损失或索赔,本公司不予负责。

    • 阁下可以随时登入客户账户以处理以下列事项:

      1. 查看阁下的结单;

      2. 更改阁下的客户账户密码;

      3. 查看阁下的个人资料;及

      4. 收取本公司最新的资讯及/或通知。

  6. 产品资讯

    • 本公司会尽最大的努力来确保本网站内所发布的产品图片及资料准确无误,而阁下亦完全了解及同意鉴于摄影技术以及屏幕设置的关系,本网站内产品的大小与颜色与真实的产品可能存在差异。任何因使用本网站的产品资料而导致的损失或索赔,本公司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 本网站所载之产品资料应只被视为要约邀请,不得被当作为本公司提供任何货品的要约。

  7. 购物服务

    • 本网站提供的网上购物设施均只开放及容许予本公司之已登记客户享用。

    • 阁下必须按本网站已定立及不时修改的「产品交易」之条款及程序使用相关服务,请参阅本网站的「产品交易」细节。

    • 当阁下在下订单购物前,阁下有完全责任先确定货品能合法地进口到阁下要求的目的国家/区域。

    • 本公司不保证本网站所展示的货品均于任何时候可向阁下出售。

    • 本公司只向最终使用者之客户出售及送递货品。阁下确认及保证阁下购买货品是为阁下个人作为最终使用者使用,并非为转售予任何第三者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如本公司合理地相信阁下购买货品并非为以最终使用人之身份作个人使用,本公司保留拒绝接受阁下订单之权利。

    • 阁下的订单应构成阁下向本公司作出购物订单中的货品之要约。本公司有绝对酌情权接受或拒绝阁下的订单要约,而无需给予任何理由。

    • 当阁下按「购物流程」提交「确认订单」及收到本公司「发票」,阁下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取消或更改订单。

    • 若阁下的订单获本公司接受,阁下会收到书面接受通知的「发票」。阁下与本公司之间具法律约束力之买卖合同仅在本公司发出有关「发票」时确立。 「全部条款」连同订单及「发票」应构成阁下与本公司之间关于买卖有关货品之完整协议(「销售合同」),并取代阁下与本公司之间所有先前之相关通信、意向及协议(如有)。若订单及「发票」条款与「全部条款」之间存有任何歧义,则以订单及「发票」条款为准。

    • 尽管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相反规定,如出现任何合法原因或任何不在本公司能控制或预期之情况,而令本公司被制止或限制运送有关订单(不论该订单是否已被接受)的货品或致使本公司无法履行或执行该订单,则本公司保留拒绝处理或履行该订单之权利。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会退还阁下为该等货品已付的款项(但不包括及须扣减银行、转帐卡公司或其他网上支付系统服务商所收的任何费用)。

    • 「发票」中所列出货品的数量、描述及规格说明(如有)应作为该等事项之最终及确凿的证据。尽管前有所述,纵使本公司会尽最大的努力地对货品作出准确的描述,但实际货品的特征(包括但不止于货品颜色、等级、尺寸及材质)仍可能会与在本网站及/或「发票」上所显示的特征有些微出入。阁下明确地同意及表示本公司不须对货品特征之准确性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及本公司不会因此造成有关任何的不一致或不符而向阁下承担任何责任。

    • 阁下有责任确保阁下所提交订单之一切相关资料完整及正确。如因阁下所提交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或具误导性而导致本公司未能或需要延迟履行本公司于销售合同项下之责任及/或义务或其他情况出现,本公司无须就上述未能或需要延迟履行或其他情况承担责任。阁下承诺弥偿并使本公司、本公司的人员、代理、雇员、承包商、其他代表及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及集团成员)免受因阁下提供不完整、不准确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而导致或蒙受的所有索偿、损失、损害、收费、税务、关税、费用及支出。

    • 阁下明确理解并同意,若发生与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本公司的决定为最终及确凿的。

  8. 支付安排

    • 除非本公司另有指定,否则本网站所载之报价均以港币(HK$)作单位,而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阁下的情况下随时基于本公司绝对的决定权调整货品价格。

    • 货品的购买价格(「货价」)应为「发票」中列明之价格。如货品属「非定价」足金饰金首饰,其价格应根据货品的重量及任何其他由本公司决定的相关因素(包括但不止于加工费)计算。无论何种情况,「发票」所列明的总货价应为最终及确凿的。

    • 货品价格不包括任何和所有适用的认证费、航运费、送递费、手续费、保险费和税费。

    • 阁下作为货品的收件人或被视为货品的收件人,将会被记录为进口方,而阁下必须遵从所有目的地的所有进口及报关法律及法规。阁下须支付商品购买时应支付的任何及所有税费。 「税」是指可以在任何管辖权的任何现在或将来的税收(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税)、税率、征税、关税、税款(包括关税及印花税)、扣除额、收费、强制贷款和预扣(任何此类总体净收入的税收除外)及任何由此产生的利息、罚金、罚款或其他相关费用。阁下承认货品如要在目的地报关及从海关放货及/或交付到指定的送货地址是必须缴纳该税的。

    • 本公司尽一切努力,以避免造成在价格和产品信息上的错误。如果有任何错误,本公司保留更正、拒绝或取消任何的订单或终止有关销售合同的权利及绝对酌情权。

    • 除非本公司另有指定,由阁下通过本公司接受的银行转账卡或网上支付系统以港币支付,或阁下以银行入数/电汇支付。阁下特此声明及保证阁下是用以支付货品货款之银行转账卡/银行账户的合法持有人。如阁下银行转账卡或银行账户并不是以港币计算,该最终的货币兑换价格将会由阁下发卡银行或账户银行或网上支付系统服务商计算。

    • 阁下的银行转账卡付款或网上支付系统付款将由相关服务供应商(「付款处理商」)处理。阁下的银行转账卡资料及/或银行账户资料将透过付款处理商被传送到相关的金融机构。本公司不会保留阁下的银行转账卡资料及/或银行账户资料。

    • 除阁下于本公司香港门市验收及自取货品外,本公司会将阁下支付货品货款的相关销售发票之正本邮寄至阁下指定的账单地址或付运地址。如指定的收件地址与账单地址不同,阁下同意向本公司支付额外送递费及合理的行政费。

    • 本公司无须对由下列事项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1. 由于阁下未能在进行网上付款的过程中保护阁下的个人资料;

      2. 阁下未能于网上付款的过程中提供完整及准确的资料;或

      3. 与指定付款方式有关的其他原因

  9. 附加服务

    • 珍珠首饰之实际认证所须时间则以认证服务商之所须时间为准,本公司不会为此服务令阁下带来任何延误或损失负上任何责任。

    • 阁下明白、同意及接受因为珍珠首饰之实际认证需时,所以货品之取货或送递安排将会待认证完成后才作出安排。

    • 如阁下须要及缴付认证费用后,本公司可以为阁下于本公司购买之每一件珍珠首饰安排送往Gemological Institute of America (GIA)之香港分公司进行认证及发出珍珠鉴定报告。每一张由GIA发出之「鉴定报告」上,将会细列珍珠之重量、大小、贝类、形状及体色等;而每一张「鉴定报告」有不同编号,阁下可以凭「鉴定报告」编号于GIA网站核查真伪。

  10. 包装送递服务

    • 在阁下根据规定全额支付有关订单的货款后,阁下可自行到本公司香港门市自取货品;或在运费及本公司不时决定之附加费用(包括但不止于保险费)已经被阁下支付后,货品将会送递至阁下指定之收货地址。

    • 本公司不接受送货到禁区、酒店、储物柜房间、邮政信箱、空置单位或根据本公司的唯一决定权认为不可接受的其它地方的订单。

    • 本公司不会送递货品至任何送递服务商认为不能提供送递服务之国家/地区。本公司建议阁下在选择送递服务前必须联络本公司以确定送货地址是否被送递服务商所接受,而本公司不会因为送递服务商不能提供阁下要求之送递服务引致的任何损失或赔偿,向阁下承担任何责任。

    • 尽管本公司会尽努力将货品尽快交付给阁下,但本公司并不保证或担保货品的交付日期及时间,因其会在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事项或其他因素或不明确的因素(包括但不止于通关手续)而受到影响。

    • 运送货品的时限并不当作销售合同的要素,而只是本公司的最好预计时间。若货品的运送有任何的延迟(不论是如何导致的及不论是否已通知阁下),本公司概不负责。

    • 当阁下于本公司门市完成验收及自取货品或货品已经运送到送货地址及已签收,货品交收将被视为已完成。

    • 在货品被运送到本地或海外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会为货品投保(并受保单的条款所规限)直至货品送到指定的送货地址。

    • 如因任何不受本公司控制的原因或不明确因素或因阁下未能提供完整或正确的资料而导致货品未能送达到指定的送货地址,或如货品未从本公司门市被阁下自取,本公司则有唯一及绝对酌情权,在不损害自己其他权利及补偿的前提下,行使以下权利:

      1. 决定把货品储存于本公司决定的地方直至货品被运送,并向阁下收取任何税收及关税、运费、保险费、储存费及其他因储存和重新运送货品所产生的费用;或

      2. 在扣除任何及所有税收、关税、运费、本公司之行政费(订单货值之10%)及保险费用后,取消订单及退还阁下所支付的货品价款,且本公司有全权酌情处理该货品。

    • 本公司保留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包装送递服务条款之权利。

  11.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 货品的所有权将于本公司收妥阁下支付的全额货款时转移给阁下。货品风险于货品送递至阁下所指定的送货地址或货品于本公司门市被领取时转移给阁下。尽管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规定,本公司无须对因任何遗漏、行为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任何对货品的损害承担责任。

  12. 维修保养服务

    • 阁下可以凭本公司珠宝首饰产品的销售发票正本享受完善的售后服务。本公司十分乐意为阁下提供首饰维修保养服务,阁下可以亲临本公司门市,本公司的同事将非常乐意为阁下服务。如阁下身居海外,可以与本公司的客户服务联系,并将货品连同已填好的「维修保养服务申请表」邮寄回本公司,而邮费丶保险费及相关关税则由阁下自行负责。另,阁下必须注意及明白本公司提供的维修保养服务是受以下条件所限:

      1. 所有银货品一律不设维修保养服务。 (银货品包括但不止于纯银、银镀金、银镀玫瑰金、银镀铂金、银镀铑金及钻石银货等)。

      2. 足金饰金货品的维修保养服务只限于购买3个月内之货品 (*以销售发票日期为准),逾期恕不受理。阁下亦须自行承担维修所需之费用。

      3. 货品能否维修需视乎货品款式及损坏情况而定。

      4. 部分款式于修理后可能会跟原貌有所不同,故须先让专业珠宝工艺师进行专业检查,以了解情况。

      5. 如需加配件或更换配件,相关费用需视乎产品和维修实际情况而定,详情请向本公司客户服务员查询。

      6. 本公司保留随时更改、取消该售后服务的权利。

  13. 退货换货服务

    • 任何非依照本公司规定之方式作出的退货或换货要求或申索将不会被本公司处理、考虑或接受。

    • 阁下必须注意及明白本公司提供的退货及换货服务是受以下条件所限,阁下必须注意及遵守:

      1. 阁下必须于收到/收货人签收货品日期起计10天(日历天)内提出退换要求及透过电邮将货品照片及连同已填好的「退货换货服务申请表」(表格编号通知本公司,逾期一概不接受退换。

      2. 在收到本公司之退换货确认回覆电邮日期起计14天(日历天)内,阁下必须把货品送达本公司之地址,逾期一概不接受退换。

      3. 所有已刻字的首饰、订造商品及银货品(银货品包括但不止于纯银、银镀金、银镀玫瑰金、银镀铂金、银镀铑金及钻石银货等)均不享有退换服务。

      4. 退换货品必须保持其未经改变的原始状态及原始包装。如果货品已经穿戴或曾使用,货品将不能予以退货或换货。

      5. 阁下必须确保退换货品并没有人为破坏、修改,若客户自行更改尺寸或刻字,表示阁下对货品款式及质量均为满意,亦不设退换。

      6. 除非阁下能够证明(而该证明为本公司所接受的)货品的损坏、缺陷或瑕疵是由本公司或送递商导致的,否则已损坏或具缺陷或瑕疵的货品均不能退货或换货。

      7. 阁下必须确保相关正本证书、保用证、销售发票、货品包装并无遗失。如遗失相关文件,恕不接受退换。

      8. 阁下必须确保货品收货时所附带的物品,如礼券、礼品、换购品等需要一并随货品退回,否则本公司会扣除相关的费用或货品总额的10%(按较高者计算)。

      9. 如阁下于本公司门市领取及已验收之货品,恕不接受退换。

      10. 如销售发票上注明不设退货及更换之货品,恕不接受退换。

      11. 如货品是使用本地或海外送递服务,阁下已支付的运费不能退还给客户。

      12. 如货品是使用本地或海外送递服务,本公司将在退换时按货品价值之5%扣除包装及行政费。

      13. 阁下必须在送回货品前先获得本公司电邮确认。

      14. 如阁下以送递公司送回货品,阁下必须为客户的退回货品按原有销售发票内所述之货品价值之100%投购保险,在货品运抵本公司前,阁下必须对送运负责,本公司恕不对退换送运途中的损失或损坏负上任何责任。

      15. 因退换而产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风险(包括运费及手续费)均必须由阁下承担。

      16. 阁下购买时涉及的特别处理费用、税项及关税等将不能退回,本公司恕不对此负上任何责任。阁下可以自行向所在地区的税务单位或海关申请归还有关税项或关税。

      17. 退换权利就每一个登记的账户及每一个送货地址而言只可于每6个月行使1次。另,货品不能被退换多于一次。

      18. 本公司保留拒绝任何退换货品要求的权利。若因此导致任何争端,本公司的决定应为最终及确凿的。

      19. 本公司保留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换货退货服务条款之权利。

  14. 客户服务

    • 本公司为阁下提供的客户服务(「客户服务」)的服务时间为逢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香港本地时间上午9时至晚上6时(星期六、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除外) 或本公司在其酌情认为适当的其他时间。本公司竭力在可行的基础上尽快回应阁下发布的每一条询问,但本公司无须为任何迟延回应或疏于回应承担任何责任。

    • 在客户服务过程中所作出的陈述或所提供的资料不应构成销售任何商品的要约,或本公司所作出的声明、条件、保证或承诺(明示或暗示)。

  15. 免责声明

    • 本公司不对本网站所载资料的准确性作出任何保证,并且无须因本网站所载资料有误而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有权不时修改或修复本网站的任何排版上的错误或其它失误或遗漏、任何销售资料、报价、价格清单、要约的接受、交易成功确认函、销售发票或其它由本公司出具的文件或发放的资料,而无须给予事先通知或承担任何责任。

    • 阁下明确地明白并同意:

      1. 本公司根据本条款及细则履行与服务有关的义务,只限于以合理的技能和谨慎为阁下提供的相关服务。

      2.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高级职员、员工、代理人、伙伴及获受许可方不担保:

        1. 本服务能满足及符合阁下的需要;

        2. 本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不含有错误;

        3. 使用本服务可以得到的结果将会是准确可靠的;

        4. 阁下通过本服务购买或获取的任何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均达到阁下的预期;及

        5. 软件中任何错误都将得到更正。

      3. 阁下自行判断及承担当阁下下载或以其他形式经使用本服务而获得的任何资料的风险;阁下自行负责因此而引致对阁下的电脑系统的损坏或数据的损失。

      4. 任何你从本公司或经或从本服务所获得的忠告或资讯,无论是口头或书面的,除在本服务条款中有明确声明以外,并不构成任何担保。

    • 阁下明确了解并同意,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之损失,包括但不止于利润、商誉、使用、资料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即使本公司已被告知前开赔偿之可能性亦然):

      1. 本服务之使用或无法使用;

      2. 经由或透过本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货品、资料、资讯或服务,或接收之讯息,或进行之交易所衍生之替代货品及服务之购买成本;

      3. 阁下的传输或资料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造;

      4. 本服务中任何第三人之声明或行为;或

      5. 本服务其他相关事宜。

    • 本公司不会对以下情况负责:不可抗力事件、电话网路或线路、电脑网路系统、伺服器、供应商、电脑设备的任何问题或技术故障,任何电子邮件软体故障,参加记录因技术问题或网路、电话线路或任何网站堵塞或多项问题而未能送达,或因参与或下载任何资料而造成阁下或他人电脑或其他电子仪器的损毁。

  16. 合同责任

    • 全部条款和销售合同已载明本公司关于本网站及货品销售的所有义务及责任,除非另有载明,本网站和货品均「按原样」提供,不受任何普通法、法例或其他明示或暗示的陈述、保证条款或条件所约束。本公司在此明确否认和排除任何有关货品之质量、适销性、适用于特定用途及非侵权性的保证以及任何额外的损害赔偿、补偿或弥偿。

    • 本公司和本公司所有的高级职员,代理人,雇员,承包商,其他代表和联属公司(包括但不止于股东、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及集团成员)将不承担任何因与本网站及货品销售相关的下列责任(不论该等责任因何种原因(包括由于疏忽)所致):

      1. 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失,损害或费用;及

      2. 经济损失,利润损失或任何下列损失之赔偿 - 收入、客户、交易、商誉、预期储蓄及产品效用。

    • 就由第三方对阁下或阁下对第三方的任何索偿,不管有关责任产生的基础如何,不论其是因为违反合同,侵权(包括过失),衡平法,法律,弥偿条款,违反了习惯法的隐含条件和保证或一般的法律或法规,也无论本公司是否意识到或应该已经知道这种损失的可能性,该赔偿责任均适用于本条款及细则的责任豁免。

    • 阁下必须注意及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取得所有必要的海关,进口或其他许可证,以从本公司购买并收到货品。部份送递给阁下的货品可能会被某些国家的法律予以禁止进口或出口。对于阁下所购买的货品进口或出口,本公司不作任何陈述,且不接受有关的任何责任。

    • 无论是因合同法,侵权法或其他所产生的或与销售合同有关的责任,本公司对阁下或任何第三人的最高责任额,仅限于引起索赔的,阁下的订单所支付的货款金额。

  17. 弥偿

    • 由于阁下经由本服务提供、张贴或传送之「内容」、阁下使用本服务、阁下与本服务连线、阁下违反本条款及细则、或阁下侵害其他人任何权利因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请求,包括合理的律师费,阁下同意赔偿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主管、代理人、联名厂商或其他伙伴及员工,并使其免受损害。

  18. 注册商标

    • 「ANCO」、「泓昌」、「ancogold」、「泓昌金」标志,「ANCO」、「泓昌」、「ancogold」、「泓昌金」商标及其他泓昌标志及产品,均为本公司之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本公司标识」)。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阁下不可以以任何形式的展示、使用或透过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标识,也同意不陈述或声称阁下有权展示、使用或透过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标识。阁下同意赔偿本公司因阁下在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使用及/或展示本公司标识。

  19. 版权

    • 本网站的所有内容均属本公司所拥有,并保留所有权利。阁下在未取得本公司书面同意之前,不能使用、改编、复制或修改本网站之任何内容资料。本网站内所有标志、商标及产品名称均为本公司的注册商标,未经本公司同意前严禁擅自使用则属违法。

  20. 连结

    • 若阁下与此网站进行连结,必须事先联络本公司,在未取得本公司书面同意前,阁下没有权利使用/展示本公司及/或本网站的任何标志、商标、任何受到版权保护的资讯,以及本公司标识。本公司保留撤消阁下连结本网站的权利及追讨相关损坏失之权利。

  21. 通知

    • 本公司向阁下发出的通知将会经由电子邮件或一般邮件为之。本条款及细则或其他事项有所变更时,本服务亦可能将通知或通知之连结展示于本网站。

  22. 其他条款

    • 本公司未能或迟延行使权利、权力或补偿权利不应构成弃权。此外,单独或部分行使以上权利或权力并不排除任何进一步行使该项权利或权力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偿权利之权利。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对阁下违反全部条款或销售合同之规定的弃权不得视为对阁下其后违反相同规定或违反其他规定之弃权。

    • 本公司无须对由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之原因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任何失责履行承担责任: 天灾、火灾、洪水、意外事故、暴动、战争、恐怖袭击、政府干预、贸易禁运、罢工、劳资纠纷、设备故障(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故障)或其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之因素。

    •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阁下不得转让阁下在整套条款或销售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予任何第三方。

    • 本公司保留可不时在不事先通知阁下的情况下修订全部条款之权利。

    • 全部条款及销售合同的条款中每一条款应有独立的强制执行力,其效力不受其他条款之无效性所影响。倘若任何条款于任何方面被定为无效、非法、不可执行或不能履行的,其余条款之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及履行性不应因上述情况而在任何方面受到影响或损害。此外,该无效、非法、不可执行或不能履行的条文将被另一条或多条与其具类似内容而又于适用法律下可被视为合法、有效及具执行力之条文取替。

    • 阁下同意不管有任何相反的条例或法律,任何因使用本服务或本条款及细则相关的索偿或诉因必须在该索偿或诉因发生后一(1)年内由阁下提出,否则将永远不得提出。

    • 本条款及细则的章节标题只为提供方便而设,并不具任何法律或契约效力。

    • 阁下与本公司之关系、全部条款及销售合同均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及诠释(但并不需要顾及其法律冲突原则)。

    • 双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之个人及非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

  23. 查询

    • 如有任何查询,请透过以下渠道联络本公司及查询有关各样详情:。

      1. 总机 : +852-2865 4008

      2. 直线 : +852-2891 1448 (只供开户使用)

      3. 直线 : +852-2891 1446 (只供交易操作使用)

      4. 传真 : +852-2866 6804

      5. 电邮 : pmt@ancoresources.com

      6. 网址 : www.ancoresources.com , www.ancobullion.com , www.ancogold.com

      7. 或亲临本公司零售门市地址如下: 香港湾仔港湾道6至8号瑞安中心10楼1006室